2018-06-01 11:08:53 来源: 靖宇县人民政府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所有考生为同一套试题,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试题总分100分,笔试不设及格线(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笔试测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沟通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试题满分100分,面试不设及格线(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核算。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分岗位确定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优先录取中共党员,政治面貌相同的,优先录取笔试分数高者,笔试分数相同的,进行加试)。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5.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6.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管理
(一)签订合同
试用期满(1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单位、应聘者本人各执一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工资待遇
从试用期开始,每人每月工资为3200元(含单位应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由县财政按月发放。
(三)人员管理
各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所招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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