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11:20:05 来源: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四、考试
1.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线60分。所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和区统计局公示栏上公布。
3.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面试通知单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列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依规定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考察不合格的,以及择岗前因拟聘人选弃权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将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区统计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按面试成绩高低依序择岗,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本次新聘人员将抽选部分协助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工作,待任务基本结束后,再正式分配到相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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