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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博湖县事业岗到村(社区)人员招考120人公告(4)

2018-05-30 10:37:57 来源: 博湖党政信息网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博湖县事业岗村(社区)干部考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报考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八)政审

由博湖县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政审结束后,由博湖县事业岗村(社区)干部考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博湖县党政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天。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下发正式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由县财政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博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实发工资:本科4342元/月,大专4127元/月,中专4072元/月,均包含取暖费、各类补贴,个人缴纳部分已扣除。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乡镇党委对在岗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聘用。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每一期的聘期为2年。

报考到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考生聘用后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调剂

招聘到村工作人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招聘岗位入围面试并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依次调剂。

(责任编辑:j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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