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11:04:44 来源: 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3.丧失行为能力的;
4.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组织或强迫卖淫等涉黑涉恶行为受处理或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县纪委监察委或者司法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规定影响期限的;
8.有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未处理到位的(指社会抚养费未按生育当年我县首征标准征收到位);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永丰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6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永丰县恩江镇金香社区(原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袁庆平)、(高军)。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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