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14:30:22 来源: 昆山市人民政府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其他: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2日 9:00-11:00,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考试培训中心(崂山路9号)。
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五、笔试和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消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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