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1 16:43:17 来源: 启东人事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组织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从到低分按1:3比例安排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面试加试,取面试加试成绩者),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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