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4 16:31:27 来源: 公招网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5月11日-25日,在公招网(www. )、地区单位和社区公告栏发布。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
报名地点:海淀区清河小营西路20号清河大厦一层122室(清河街道社区建设科)。
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人员持下列材料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在清河地区长期居住的,提供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5、《清河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在公招网下载并填写打印);
6、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时请持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阅卷和面试,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3日(周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和实务、时事政治、综合能力、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并按不高于拟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达到60分(含)以上的,方可参加综合排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不高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2018年6月9日前公布成绩。
面试安排初定于2018年6月17日(以公招网发布时间为准);综合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和体检安排定于2018年6月26日在公招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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