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14:32:48 来源: 长春朝阳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在长春市人才招聘网和朝阳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9日至5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报名地点设在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前进大街1855号)。报名者需本人持《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在朝阳区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粘贴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形式为面试,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时间以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电话通知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材料。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相关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的征收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被聘人员与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如征收工作人员职位出现空缺,或确有工作需要,经研究可在参加面试且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