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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招聘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工作2人公告(2)

2018-05-08 12:06:18 来源: 海曙区人民政府

  

(二)笔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8:0-11:00,下午1:30-4:3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镇公共服务中心窗口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海曙-鄞江查询,网址:。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指标数3名及以上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在海曙-鄞江公布,网址:。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鄞江镇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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