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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3人公告(3)

2018-05-04 10:04:23 来源: 宁波人才网

4、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打印的《2018年镇海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须在报名阶段打印完成)、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件)、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作放弃面试和心理测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替补进入面试和心理测试环节。

5、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和心理测试部分由相关镇(街道)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体检

面试和心理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和心理测试成绩×6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部分和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按招考岗位指标1:1的比例,根据最终得分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视作放弃体检的,按照该招考岗位最终得分从往低分进行递补(如最终得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相关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按招考岗位指标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最终得分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者中按最终得分高低顺次递补。如出现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

8、聘用及薪酬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镇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部分和宁波人才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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