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9 18:56:52 来源: 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面试
面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告。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届时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告。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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