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6 19:37:56 来源: 清流县人民政府网
5月19日下午,在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组成,总分100分。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清流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1”)所列项目进行当场考核打分,并当场公布最后得分。招募不分志愿服务社区,统一按分数从高至低进行招募。当出现报考者考核分数相同时,由招募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体检人选4人,由县民政局、县人社局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组织体检
1、体检: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和不服从安排造成缺额的,候补人员按照考生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6月11—6月20日,三明市民政局、人社局网站和清流县民政局、人社局将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岗前培训
6月21日—6月30日,经公示无异议并确定为正式招募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由市民政局组织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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