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9 14:38:57 来源: 那坡县人民政府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资质证书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报名时填写报名表,一个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6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那坡县百马路党校大院二栋四楼那坡县口岸办办公室;咨询电话:, 联系人:许光权
(二)资格审核
通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开展面试工作,达不到此比例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进行开考,但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前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请报名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一些岗位还需要进行体能或者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要求到那坡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