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2 16:00:33 来源: 乌审旗人民政府
(二)笔试
招聘职位数量与报考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统一使用汉语试卷。同一份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并纳入汉族考生录取。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以招聘计划的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末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绿色乌审-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乌审旗微信公众平台)。
3.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
1.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报考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以及蒙古族的录用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无犯罪记录)和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末一名出现并列的,对并列人员再次组织复试,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2.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政审和资格复查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查范围考生的报名材料、档案材料等进行复审,对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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