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1 14:53:50 来源: 阜宁县党建网
2.量化积分与自主选岗
(1)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由镇区(街道、社区)根据其服役年限、获奖、伤残等要素进行量化积分,积分办法参照《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量化积分细则》;积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积分相同的以军衔等级高低、军龄长短、任职时间长短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名次,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农业农村实用知识测试,根据测试得分高低确定。
(2)镇区(街道、社区)组织退役士兵按照量化积分从到低分的顺序,分非定向岗位和定向岗位,依次在公布的招聘岗位中进行自主选岗,对未按时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按自动放弃选岗权利处理。自主选岗结束后,如有未被选择的岗位(不含选岗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岗位),由镇区(街道、社区)组织二次选岗。
3.组织决定
镇区(街道、社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根据退役士兵自主选岗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4.公示与组织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在阜宁党建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5.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结果适应拟聘用岗位要求的人员,由镇区(街道、社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选聘程序不设递补环节。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1.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报酬分别参照所在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报酬标准确定。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2.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分别参照所在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缴纳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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