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0 16:01:44 来源: 公招网
2、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岗位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决议;
(2)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以及社区内其他组织完成各项社区建设工作任务;
(3)抓好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社区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困难党员群众帮扶、党务公开等工作;
(4)做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与考察,做好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与管理工作;
(5)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及时疏导和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加强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建设。统筹推进商务楼宇党建工作。做好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7)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宜居文明社区;
(8)立足社区党员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9)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考条件
1、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应届毕业生);
(6)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之后出生);
(7)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中共正式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8)获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之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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