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18:22:23 来源: 和静县人民政府
3、和静县“鸿雁工程”人员;
4、退伍(役)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政治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
9、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9日10:00-3月8日19:30。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3月9日-3月10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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