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14:30:11 来源: 昆山市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
3.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止2018年2月8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1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7年2月8日前,以此类推;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其他: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2月9日-10日,9:00-11:00,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
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笔试与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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