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6 10:28:14 来源: 石狮子人才网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录用,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4、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石狮人才网()发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直至取满名额。
六、确定聘用人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石狮人才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
此次考试成绩保留1年,在此期间,若有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从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七、工作待遇
1、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按35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放。其中基本工资(80%)按月计发,绩效工资(20%)全部纳入雇员奖金管理,以雇员月度考核(12%)和年度考核(8%)为依据,按考核结果发放。正式聘用后给予办理“五险一金”。
2、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即由石狮市商务局委托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劳务派遣机构,协管员与市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再由市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石狮市相关部门窗口工作,劳务派遣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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