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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昌吉州木垒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15人公告(4)

2018-01-12 17:01:07 来源: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政府

(五)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组织及标准。

考生的体检工作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要求。

考生须严格按照体检通知书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现实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并就考生在选聘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县政府网站,社区公示栏,对确定的拟选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资格继续有效。

(八)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通过公示确定的拟选聘人员,由木垒镇(社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并对编制外社区工作者进行岗前培训。选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规定执行。编制外社区工作者统一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按企业规定标准比例缴交。编制外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规定的企业缴费标准和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责任编辑:j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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