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3:12:40 来源: 芙蓉区人民政府
根据《长沙市芙蓉区城乡建设局2017年招聘专职物业社工简章》、《关于芙蓉区招聘物业社工的补充公告》、《关于芙蓉区招聘物业社工的第二次补充公告》的规定,现将2017年长沙市芙蓉区公开招聘物业专职社工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7月26日。请体检入围考生当日早上8:00到芙蓉区政府南门集合,集合前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见附件一)。
如对入围体检对象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与芙蓉区城乡建设局纪检组联系,电话:。
三、体检标准
按照《长沙市芙蓉区城乡建设局2017年招聘专职物业社工简章》、《关于芙蓉区招聘物业社工的补充公告》、《关于芙蓉区招聘物业社工的第二次补充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请入围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带本人身份证者,一律不准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和吃油腻辛辣高蛋白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可饮白开水),肝胆B超需空腹进行。
3、体检表上只填写现场抽取的顺序号,不能填写考生姓名。
4、因照片宜穿棉质上衣,不宜穿有金属纽扣的内衣,不宜戴项链、玉佩等。女性不宜化装、穿连衣裙、连裤袜等,月经期间不宜尿检。行经期间,请告知工作人员,以便另行安排。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知医生和工作人员。
6、视力近视的受检者请自带好眼镜,体检时要测矫正视力。
7、体检完毕后,需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避免漏诊、漏检而影响体检结果。
8、体检过程中有疑问和困难可与导检员或工作人员联系,以保证体检顺利进行。
9、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10、体检结束后在医院指定地点待命。
11、请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注意个人财物和人身安全。
12、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无特殊情况,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13、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另请各位考生注意体检前必须填写并于体检时提交《承诺书》(见附件二,请自行下载)。
原标题:芙蓉区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物业专职社工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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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芙蓉区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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