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5 16:27:12 来源: 蕲春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蕲春县非公党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 》要求,现将2017年蕲春县非公党建工作人员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名单附后(共33人),见《2017年蕲春县非公党建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审查地点:县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漕河镇齐昌大道38号,县物价局对面)。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须在审核现场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四)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必须由考生本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2、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5、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相关规定
(一)面试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党务工作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试题2道,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面试时间:2017年7月28日上午8:00开始。
(四)面试地点:中共蕲春县委党校( 漕河镇十里铺村七里桥往武穴市、梅川镇方向大约500米)。
(五)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和去掉一个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六)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2、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面试当天所有考生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出场顺序。考生如未在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原标题:2017年蕲春县非公党建工作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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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两新”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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