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0 16:34:08 来源: 三江人才网
根据《宜宾市2017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宜宾市2017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根据职位的招录名额,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由各县(区)组织,于6月26日前完成,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县(区)负责通知,请体检入闱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体检,影响后续工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眼镜参加体检。
(四)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五)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第二日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各县(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翠屏区委组织部
宜宾县委组织部
江安县委组织部
长宁县委组织部
高县县委组织部
筠连县委组织部
屏山县委组织部
临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0831―5108211
原标题:关于宜宾市2017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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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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