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3 20:17:28 来源:
一、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8日。有关反映和举报材料,须在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县委基层办。
二、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公示对象,向县委基层办提出意见,反映或举报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凡匿名反映情况,无确凿证据,或查无实据的,不影响任用。
三、受理部门:和静县委基层办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和静县党政办公楼5楼县委基层办
邮政编码:841300
原标题:和静县2016年考录社区事业岗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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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委员会组织部
和静县委员会基层办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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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ong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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