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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思明区厦港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者3人公告(网格员岗位)(6)

2017-12-19 10:58:50 来源: 思明区人民政府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港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

社区工作者(网格员):试用期满后社区网格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有调剂岗位的,按调剂后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月工资约3500

元(已扣除按规定缴交的社保等费用),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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