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12:07:08 来源: 余杭区人民政府网
(四)因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或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未满三年的;
(五)被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未满三年的;
(六)因各种原因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三年的,三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七)三年内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立案或审查审理的;
(九)拖欠集体资金未归还的;
(十)利用非正常手段组织群众越级上访、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
(十一)在“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东湖街道办事处北楼201室(综治信访科),位于兴元路与顺达路交叉口以北50米。
(三)咨询电话:综治信访科 。
(四)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好《东湖街道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一份(可到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报名。
(五)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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