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 11:00:21 来源: 保山市人民政府网
(六)政审。(2017年12月20日)
政审工作由县政法委、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2017年12月22日—26日)
拟聘人员名单在施甸县人民政府网站、施甸县长安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查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2018年1月1日开始)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从事社区“995”综合服务工作,岗位性质为“公益性岗位”,属临时用工,实行“县招、甸阳镇管、社区用”的管理方式。
(二)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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