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6 11:41:17 来源: 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
(六)积极探索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定期向选派单位党组织汇报在派驻“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接受党组织的指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
(七)完成选派单位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岗位及待遇
(一)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6名,由吉阳区人社局分配到吉阳区委组织部。
(二)岗位待遇:岗位待遇由基本工资(每月2800元)和绩效工资(每月900元)组成,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所在岗位的管理制度及个人工作绩效、考勤等情况进行浮动。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6.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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