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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人公告(2)

2017-11-30 16:24:10 来源: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会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按岗位在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加测专业知识。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对象由南明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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