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2 13:44:36 来源: 江夏区人民政府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于2017年11月20日启动,11月底基本结束。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2日17:00。
(二)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江夏区社保大楼二楼6号窗口)。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职业水平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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