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2 11:08:59 来源: 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
上午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笔试总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3张近期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或原件与报名时提供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5、公示与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总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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