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0 13:36:22 来源: 天运人力资源网
六、体检和公示
1.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报名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面试复试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自行体检,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也可提供2016年11月16日至今有效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递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将在报名网址:及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岗位,与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如未能按时提供有效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报名人员,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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