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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青少年事务社工管理服务中心招聘51名社会工作者公告(2)

2017-11-13 18:07:59 来源: 天运人力资源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中共党员;

2、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管理等专业毕业证书的;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

5、持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6、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7、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

8、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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