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8 16:52:01 来源: 东方人才热线
3、面试计分规则:面试总分值为80分,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再进行职业综合测评。对于面试成绩不低于50分者,从至低分排名,以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职业综合测评人选。
(三)职业测评
1、职业测评包括基本认知能力测试和职业性格测试两项内容,通过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和能力等资质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
2、测评方式:职业综合测评通过“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3、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4、测评计分规则:依据测评结果对每名考生岗位匹配度进行打分,测评总分值为20分。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与职业测评成绩相加,总分为100分,70分为最低合格线,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招聘,高于70分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以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其它事宜
(一)体检、考察:拟招聘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于体检通过者,将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生未通过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二)公示:通过考察人员名单统一在“东方人才热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原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后,与各街道、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徐汇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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