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7 11:08:41 来源: 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两者选一。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15:00止。凡符合报考条件者,下载《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总工会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单)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拍照或扫描后,连同《应聘报名表》一起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并附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hangye(at),邮件命名为: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应聘+姓名。
2、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15:00止。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自行下载《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总工会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单)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其中1张张贴在应聘报名表上),到宁波市广贤路999号1022室或1026室报名。
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8?30-11?00;13?30-17?00。
3、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高新区总工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2、岗位报考人数低于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取消招聘指标。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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