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6 16:22:00 来源: 武夷山市政府网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人数与经过面试人员的总分情况,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
在职考生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考生在得知体检结论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机关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论为准。
(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整个考察工作由武夷山市委政法委(防范办)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要征求纪检(监察)、综治、执法、公安(国保)、计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考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工作岗位,并在武夷山市委政法委公示栏和武夷山市电视台上公示5日后,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市委政法委(防范办)统一分配安排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排的乡(镇)街道报到,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以到低分递补方式递补空缺岗位。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