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6 15:23:43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优先录用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北方人才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具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资格条件。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七、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录用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缴纳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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