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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残疾人联络员1名考试公告(5)

2017-11-06 11:33:30 来源: 思明区人民政府

体检结果由中华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区残联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中华街道办事处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其中,残疾人关于肢体、视力、听力体检项目标准由区残联协同体检医院研究确定)。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中华街道办事处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中华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中华街道办事处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中华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中华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拟录用的联络员人选,由区残联统一组织体检和街道考核后,在街道、所辖社区和思明区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残疾人联络员须填写《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录用审批表》并报市残联审批后,由中华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责任编辑:j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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