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6 09:15:36 来源: 延庆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领取准考证凭条》,按照凭条信息及注意事项,持凭条及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11月16日8:30-11:00,14:00-17:00到延庆区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96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由相关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信息,不再电话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及政审
拟录用人员按照区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政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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