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6 16:30:55 来源: 江苏公务员资讯网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委托专业机构、阅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参加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谷里党建网上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岗位的匹配性。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谷里党建网上进行公示。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街道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分别在报考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和谷里党建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安排签订聘用合同,由街道劳保部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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