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1 13:48:23 来源: 吐鲁番地区政府网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查的,3日内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本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吐鲁番市政府网和吐鲁番市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达正式聘用文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项工作全程监督。
(二)坚持公务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主管部门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