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18:22:30 来源: 盐都区政府网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在镇(区、街道)组织办。
(3)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盐都区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报名表》;②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③入伍、退伍、政治面貌、军衔等级、立功获奖、伤残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
(4)镇(区、街道)对退役士兵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报名人员的德才素质、个人履历、适岗情况等内容;审查情况经盐都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征求纪检、公安、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后,镇(区、街道)将审查结果向退役士兵本人反馈。
2、量化积分与自主选岗
(1)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由镇(区、街道)根据其服役年限、获奖、伤残等要素进行量化积分,积分办法参照《选聘退役士兵到村(社区)任职量化积分细则》;积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积分相同的以军衔等级高低、军龄长短、任职时间长短依次为序确定名次。
(2)镇(区、街道)组织退役士兵按照量化积分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在公布的招聘岗位中进行自主选岗,对未按时参加选岗的退役士兵,按自动放弃选岗权利处理。
3、组织决定
镇(区、街道)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根据退役士兵自主选岗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4、公示与组织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盐都区委组织部在盐都日报、中国盐都网、盐都党员e站微信公众号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5、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结果适应拟聘用岗位要求的人员,由镇(区、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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