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14:37:02 来源: 江苏公务员资讯网
③受奖加分为:在部队获二等功的加5分;获三等功的加2分;获优秀士兵(义务兵、士官)的每次加0.2分。同一事件多次立功受奖的按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加分,集体立功的个人不加分。立功受奖加分材料以立功受奖证书原件为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④担任部队骨干加分为: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加1分,副班长加0.5分,同时具备的按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
以上四项累计加分为应聘人员基础加分总值。
4 、总成绩计算。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基础加分之和计算总成绩。
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公告。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统一分配到各街道,各街道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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