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4 14:43:53 来源: 无锡人事考试网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20日 ~9月2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实施与聘用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 9:00——11:30 《综合能力素质》。
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材料作文。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在无锡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区人社、民政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设合格分数线,但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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