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4 10:16:57 来源: 北京人事考试
二、 招录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群众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北京市常住户口;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毕业生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1977年9月8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为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退休内退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61周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 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17年9月4日10:00至8日17:00,考生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考试报名”栏目注册、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单位职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
实体资格审查。成功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须在9月9日9:00-16:30,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报名表、职称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劳动关系协调师)、退休证,内退人员应提供单位开具的内退证明、职代会内退决议、职工内退协议书、行政通知书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所报考单位进行实体审查(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以上证件须原件,职称证书须原件及复印件。
9月18日16:00后,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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