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1 19:04:40 来源: 阜南县人社局网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考察对象。考察由阜南县司法局、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情况。此次招考为专职社区矫正协管员,对有社会兼职的,不予聘用。考察时间在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时公告,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第一轮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等额递补。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下各环节递补中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律以此原则办理)。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阜南县政府网、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南县司法局网站公示。
七、使用形式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聘用单位工作。
工资标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后参照基层特岗人员待遇,执行基层特岗人员工资待遇每月2300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剩余部分由阜南县司法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就业困难人员在享受与其他人员同等待遇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享受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岗位补贴(目前为575元/月),享受期限为3年。
八、其他
本《公告》由阜南县司法局和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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