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1 15:00:55 来源: 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五)公布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三)业务培训及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并参加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业务能力专项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检查员证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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