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0 18:54:20 来源: 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进程,积极鼓励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对复退军人服役年限满3-5年、6-8年、9-11年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2分、3分、5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50: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3.时间:笔试定在9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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