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30 11:26:10 来源: 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年龄须为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二)具体岗位条件
岗位一、岗位二报考条件:
1.杭州主城区户籍(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
2.本科及以上学历(市、区两级困难家庭的考生,在持证期间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岗位三报考条件:
1.江干区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退伍证。
三、加分细则
根据杭组通〔2012〕81号、杭社建〔2015〕2号、市委办发〔2015〕89号文件精神,对职称、户籍、相应专业及社区工作经历等的笔试成绩进行加分。如有两项及以上加分项,取其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1.职称加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不重复加分。
2.户籍加分:考生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街道与报考街道一致的,加5分;
3.市、区两级困难家庭:持证期间市、区两级困难家庭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4.社区工作经历加分:具有3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5.专业加分:社会学类、心理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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