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8 19:12:59 来源: 下城区人民政府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招聘的程序
1、各用人单位分别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并负责资格审查;
2、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由全区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全区统一出题,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3、体检,由区统一定点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4、考核,包括实地考核、实践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5、公示,由各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下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
6、录用,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试阶段的安排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1)符合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条件的正式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之比达到5:1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程序,不足5:1时,聘用计划相应核减。笔试成绩将通过下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仅公布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及考试成绩)。笔试后,从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下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各用人单位向入围面试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
(2)符合面向下城户籍退伍军人招聘社工工作者报名条件的正式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之比达到3:1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聘用计划相应核减。笔试成绩将通过下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仅公布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及考试成绩)。笔试后,从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下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各用人单位向入围面试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由全区统一出题,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由各街道及区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加权计算参加考试人员的总分成绩。根据招聘的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通过下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和考核的程序、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考核办法》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包括实地考核、实践考核两部分。实地考核是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人员到考核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的实地进行考察、了解;实践考核是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考核对象到社区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实践体验,在实践中对考核对象进行进一步的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本岗位内按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按照从到低分择优的原则进行。被聘用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期与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时间同步。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无学历证书的,若不能在聘用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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